補貼標準:
1.中央財政補貼政策。所有中央險種,種植業中央財政補貼40%,養殖業險種保費中央財政補貼50%。
2.省級財政補貼政策。中央險種保費省級財政補貼25%;省級險種(包括省級支持的我市創新險種)保費省級財政補貼45%。
3.市級、縣(區)級財政補貼政策。所有中央險種、省級險種(包括省級支持的我市創新試點險種)、市級創新試點險種保費,市級、縣(區)級財政補貼比例不低于15%。在市級、縣(區)級財政補貼比例中,市級財政承擔20%,縣(區)級財政承擔80%。深度貧困縣(鎮巴縣、略陽縣)縣級財政配套補貼資金由省級、市級財政各承擔50%。
4.個別特殊補貼政策。
(1)中央支持的省級優勢特色產業險種保費財政補貼政策。設施農業保險納入全國首批地方特色農產品保險獎補試點,中央財政補貼30%,省級財政補貼30%,市級財政補貼2%,縣(區)級財政補貼8%。
(2)油料作物(油菜)保險保費財政補貼政策。為鼓勵我市優勢特色產業發展,調動農戶種植油菜的積極性,確保油菜種植面積,油菜保險保費市級財政補貼8%,縣(區)級財政補貼20%,農戶自繳7%(每畝1元)。
(3)油菜籽價格指數保險保費財政補貼政策。保費為10.5元/畝,市級財政補貼2元/畝,縣(區)級財政補貼8元/畝,農戶自繳0.5元/畝。
(4)省級支持的我市創新試點險種保費財政補貼政策。2021年,我市茶葉氣象指數、食用菌收入2個創新保險納入省級支持的創新試點保險計劃,市、縣(區)財政補貼比例不低于15%,其中:市級財政補貼比例不低于10%,縣(區)級財政補貼比例不低于5%。





